各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測繪資質單位:
為切實加強測繪資質管理,規范測繪地理信息市場秩序,維護國家地理信息安全,提高測繪地理信息產品服務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云南省測繪條例》以及《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測繪地理信息質量管理辦法》等規定,定于2021年6月至12月開展全省測繪地理信息監督檢查(包括測繪資質核查、安全保密檢查和質量監督檢查,以下簡稱“監督檢查”)?,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實施
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2021年監督檢查由省、州(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分級組織實施。省級層面監督檢查工作由廳國土測繪處和地理信息管理處組織實施,具體工作委托云南省測繪產品檢測站(以下簡稱“省質檢站”)承擔。州市級層面監督檢查工作根據屬地化管理原則,由州(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二、省級層面監督檢查
(一)檢查對象
云南省所有乙級測繪資質單位,重點檢查昆明市、文山州、紅河州、昭通市4個州(市)2018年以來未被省監督抽查過的乙級測繪資質單位(曾抽查不合格、未上報2020年測繪資質年度報告被列入重點抽查對象的除外)。
(二)檢查內容
1.測繪資質核查:受檢單位的資質條件以及依法開展測繪活動情況。核查單位人員、儀器設備情況(提供“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證書、畢業證、身份證、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納憑證原件,儀器發票和實物等材料);承擔測繪項目與資質等級許可范圍一致性情況,管理制度建設和運行、測繪項目履行、項目實施與管理、履行項目成果匯交等法定義務情況(提供中標通知、項目合同、銀行明細對賬單、資質證書等材料)。
2.安全保密檢查: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安全保密管理等制度建設及運行;涉密測繪地理信息生產處理、傳輸存儲、使用保管和對外合作等環節的管理情況;測繪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測繪安全風險隱患自檢自查情況。
3.質量監督檢查:包括質量管理體系檢查和測繪成果質量檢查。質量管理體系檢查:質量管理體系相關文件、體系運行與改進和項目管理情況。測繪成果質量檢查:2019年1月以后實施,2020年底已經完成的測繪項目,重點檢查基礎性工程測量、測繪航空攝影等社會關注度高、影響面廣的國家或省級重點測繪工程項目。
(三)檢查方式
檢查工作采取自檢自查和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自《通知》下發之日起,各資質單位組織開展自檢自查。省級按照“雙隨機、一公開”10%的比例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開展監督檢查。
(四)進度安排
1.準備階段
7月15日前,省質檢站完成《2021年云南省測繪測繪地理信息監督檢查實施方案》編寫,經廳國土測繪處、地理信息管理處審核后實施。按“雙隨機,一公開” 原則,抽取檢查測繪資質單位和檢查項目,在昆明市組織召開“2021年云南省測繪地理信息監督檢查工作首次會議”(具體地點、時間另行通知)。
2.自查階段
7月15日至8月2日,全省測繪資質單位按照《2021年云南省測繪地理信息監督檢查實施方案》檢查內容要求,對照自查表逐一進行全面自查,對發現的問題做好記錄并及時整改。
3.實施階段
8月2日至9月30日,實施監督檢查工作,檢查資料整理歸檔,并匯總分析初步檢查結果。
4.總結階段
10月1日至11月15日,編寫工作總結,向被抽檢的測繪資質單位發送檢查結果通知書,并依法向社會公布檢查結果。
(五)檢查結果處理
1.測繪資質核查:檢查結論原則上當場反饋被檢單位。對存在問題的單位,督促限期整改,并按測繪資質相關管理規定處理。對應當予以行政處罰的單位,依法作出處罰。
2.安全保密檢查:檢查結論原則上當場反饋被檢單位。對發現問題和隱患的單位,督促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重大問題及時報告。涉嫌違法違規的單位,依法予以查處。
3.質量監督檢查:成果檢查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兩類,質量體系檢查結果分為完善、基本完善、不完善三類。對成果質量不合格或質量體系不完善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依法進行行政處罰,并納入測繪地理信息行業不良信用信息管理。
三、州(市)級層面監督檢查
州(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測繪地理信息監督檢查工作,在遵守當前防疫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創新監督檢查方式方法,結合實際工作開展,做好與省級層面監督抽查的銜接。檢查中發現違法線索要及時移交執法部門依法處理,重大情況及時報告省自然資源廳。10月15日前,州(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上報本地區測繪地理信息監督檢查結果和綜合報告,質量監督檢查結果應錄入自然資源部“測繪地理信息質量信息系統”,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嚴格按“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隨機抽取檢查對象,依法開展監督檢查,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加強檢查人員的培訓,統一技術路線和標準尺度,抽樣、檢驗和質量評定,保證監督檢查過程嚴密、方法科學。
(二)各州(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根據檢查工作需要,于檢查3天前通知被檢單位,并配合開展省級監督檢查相關工作。
(三)對于不能如實提供有關文件和資料,故意隱瞞、拒絕或阻礙監督檢查工作正常進行的單位,按照信用管理有關規定,記入測繪地理信息信用管理系統。
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國 土 測 繪 處:程 杰 0871-65747163
地理信息管理處:張勇君 0871-65747156
省 質 檢 站:郭忠明 0871-64165068 13378800599
王 曦 13888731301 29138238@qq.com
附件下載地址:http://dnr.yn.gov.cn/html/2021-06/100839.html
云南省自然資源廳
2021年6月15日